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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

行政公告

103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「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服務」申請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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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ㄧ﹑依北智資字第10330267400號函辦理。
二﹑鑑定安置暨代金審查會議將於6月召開,符合申請資格且有意願申請在家教育者,請於103年5月20日(星期三)放學前向註冊組張老師提出。
三﹑有疑問者請上北區特教資源中心查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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