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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

行政公告

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在家教育鑑定審查計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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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2') }} 註冊組|

 一、依據102年7月5日北市特教字第10237450500號函修訂「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在家教育鑑定審查計畫」辦理。

二、鑑定暨代金審查會議於9月召開,符合申請資格者,請填寫「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申請表」,並檢附相關證件(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、最近3個月內醫生診斷證明正本、教養機構立案證明影本和繳費證明等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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