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van242009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ㄧ﹑依臺教高(四)字第1020061919號函辦理。
二﹑民間廠商大考通訊社有限公司假借某大學名義,對各公立高中輔導室提出「攜手計畫」,並稱學生只要填寫就讀某大學意向書,即可在個人申請第2階段獲得加分或優先錄取。
三﹑經查該大學並未與上述廠商進行這項計畫,並已保留對上述廠商之法律追訴權。
四﹑依據大學法第24條規定,各項招生考試本應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原則辦理,請各位學生勿相信類此不實宣傳以維考試權益。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5') }} 225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