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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

行政公告

10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「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」申請公告

{{ $t('FEZ001') }} van242009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ㄧ﹑依北智資字第10130634000號函辦理。
二﹑鑑定安置暨代金審查會議將於12月上旬召開,有意願申請在家教育者,請於101年11月30日(星期五)放學前向註冊組賴老師提出。
三﹑有疑問者請上北區特教資源中心查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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