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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

行政公告

10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「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」申請公告

{{ $t('FEZ001') }} van242009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
ㄧ﹑依北智資字第10130435100號函辦理。
二﹑新申請在家教育者,隨時提出申請。
三﹑已核定為在家教育學生者,於每年12月5日、5月10日前提出申請。
四﹑申請表格請上網下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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